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9月長沙灣道發生的城巴剷行人路釀3死30傷嚴重事故,涉事44歲男車長方�T華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日被告在庭上承認兩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
44歲被告方�T華,無刑事記錄,有3次不小心駕駛案底,分別發生於2009年7月27日、2012年10月31日及2013年2月7日,分別被判罰款800元、900元及1,100元。昨日被告在庭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求情時表示,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可扣減四分一刑期。法官表示,需要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