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名早前已獲准保釋上訴的警務人員,被指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涉嫌對激進示威者曾健超拳打腳踢,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交替控罪則成立,全被判囚兩年。案件由開審、定罪判刑到昨日的上訴聆訊,一直都獲得不少市民和社會團體支持。
昨日七名警務人員到達高等法院應訊及離開時,庭外亦一直有來自不同社會團體的成員和市民到場,手持寫有「支持香港警察、面對佔中沒退縮、七警盡責保香港」等牌子和拉起橫額支持,有人更高呼:「支持七警」、「香港市民支持你」以及「加油」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