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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推四招 荈壑剎炒風

2018-11-21
■近年炒賣「黃牛飛」成風,每當受歡迎的演唱會、娛樂節目門票開售,「排隊黨」、「炒飛黨」即大舉出動。 資料圖片■近年炒賣「黃牛飛」成風,每當受歡迎的演唱會、娛樂節目門票開售,「排隊黨」、「炒飛黨」即大舉出動。 資料圖片

實名制 減內購 紅館伊館納規管 立法懲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近年炒賣「黃牛飛」成風,不少受歡迎的演唱會、娛樂節目門票不消一小時售罄,其後再出現於各式網上平台,售價隨即翻數倍,「炒家」輕鬆從中獲利,而無法從正途購票的粉絲怨聲載道。為回應社會訴求,政府考慮修訂《公戮T樂場所條例》,將紅館和伊館在內的政府場地納入規管,並研究實施「實名制」,以及逐步下調內部認購的門票比例等。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討論有關議程。

民政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2017至18年度在紅館和伊館舉行的音樂會、棟篤笑等大型收費娛樂節目,分別有29個和12個,合共逾130場演出,惟規範以高價售票行為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1)(b)條並不適用康文署場地。局方與律政司及其他執法部門將審慎考慮是否可修訂條例,涵蓋包括紅館和伊館在內的康文署場地,以有效打擊相關場地的門票轉售圖利活動。

政府文件指實名制最有效

文件提到,局方原則上不反對探討透過立法處理門票轉售圖利的情況,惟是否禁止所有二手門票的轉售值得考慮。

局方指,一律禁止任何門票轉售,能帶出「炒黃牛」是非法行為的訊息,但或會對未能自己親身買票或上網而需代購服務的觀眾帶來不便,而部分市民期望可容許轉讓門票。

文件指,國際的經驗顯示,單靠立法未必能夠杜絕「黃牛票」,有效打擊炒賣方法還是推行「實名制」,要求所有租用康文署場地及使用城市售票網的娛樂節目主辦機構,必須於出售門票時登記購票者資料,甚至於票上記有購票者資料,入場時再核對觀眾身份是否相符。

由於「實名制」涉及私隱,以及實際執行上的困難,如入場前所需檢查程序的時間、人手安排和主辦機構的成本等,康文署會繼續與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共同研究及合作,研究既能方便觀眾進場同時亦能保障私隱的科技解決方案。此前,康文署將繼續容許主辦機構選擇是否實行「實名制」。

根據康文署表演場地的租用條款,目前在紅館和伊館舉辦的售票表演活動,主辦機構最多可保留80%的座位作內部銷售。數據顯示,2017至18年香港體育館娛樂節目公開發售首日,內銷門票比例達69.6%,而整段門票發售期則下降至50.6%。

局方認為,紅館和伊館的內銷門票比例的上限有下調的空間,但考慮到演出業協會關注,認為不宜立即大幅度降低內銷門票比例,而應逐步下調有關比例,並可考慮加入其他較靈活條款,例如表演節目達到一定場數,才需要應用新的內銷門票比例上限。

議員歡迎加強規管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業界對於把康文署場地納入規管及修訂罰則表示歡迎,但對實施「實名制」有很多憂慮。他指,為了「實名制」取票而將入場時間提早,會增加行政負擔,未必是最有效方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歡迎政府有意打擊「炒黃牛」,惟「有方向但無方案」,他建議當局應該提供誘因,讓業界推行「實名制」,並提高《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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