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佔中」禍首案】控方揭6被告知刑責仍煽「佔」

2018-11-21
■戴耀廷:行動進入「組織裝備期」■戴耀廷:行動進入「組織裝備期」

戴稱進入「組織裝備期」 「三丑」邵家臻陳淑莊高叫「拉我」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陳淑莊、邵家臻等另外6人,涉案9男女被控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案件昨第二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控方繼續播放多條「佔領」行動前後的錄影片段,包括「佔中三丑」2013年舉行的第一次「商討日」,概述「佔中」行為是要以「公民抗命」方式「佔領中環」要道;片段又顯示「三丑」和邵家臻及陳淑莊在公開集會中帶領高叫「佔領中環,拉就拉我,我為自己負責」的口號,表明參與「佔中」會負上刑責,但仍會參與及會自首,亦不會抗辯。審訊今日繼續。■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劉友光

庭上播放的「佔中三丑」2013年6月9日在港大舉行的第一次「商討日」片段顯示:首被告戴耀廷當時概述「佔中」行為是「民主商討、公民授權、確立方案、公民抗命、佔領中環、爭取普選」,又認為看不到中央和港府有誠意落實普選,行動已由「醞釀期」進化為「組織裝備期」;第二被告陳健民解釋「公民抗命」是要以非暴力方式爭取公平的政治制度;第三被告朱耀明則表明支持戴耀廷及陳健民,並承諾會「並肩作戰到底」。

曾稱「負刑責會自首不抗辯」

「三丑」2013年7月1日在遮打花園舉行公開集會的影片顯示,戴耀廷稱當年1月已撰文建議用「公民抗命」方式得到「真普選」,並邀請陳健民和朱耀明一同發起「佔中」行動。

而第五被告邵家臻亦上台與「三丑」及第四被告陳淑莊一起帶領叫口號:「佔領中環,蓄勢待發,拉就拉我,我為自己負責」,並指參與「公民抗命佔中」會負上刑責,會自首及不抗辯。

叫增援帶物資「撐到底」

控方又播放由警方拍攝,2014年9月27日學生進入東翼前地後在金鐘添華道的情況,當時場面墟R,剃光頭的陳淑莊一直在「大台」用揚聲器呼籲及主持大局,除喊口號「迫爆添美道」及「迫爆金鐘」,叫示威者「用手機、電話、上網,用腳跑去話畀朋友知道都得。」

她又叫示威者帶備物資包括退熱貼、雨衣、洗眼用的藥用鹽水、已充電的外置充電器、口罩等,並向大會提供中英文全名、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絡人電話等資料,以便提供法律支援。

影片亦顯示第六被告張秀賢有上台煽動民眾「叫多曭B友出薄v,戴耀廷則喊出「爭取民主、誓不罷休、公民抗命、誓不低頭」等口號。

至於第七被告鍾耀華於2014年9月27日晚上的片段中,在台上直指時任特首梁振英「龜縮」,又要求警方釋放所有被捕學生。

邵家臻亦在台上煽動示威者「全民抗爭」、「撐到底」,又要求警方釋放所有被捕市民及公開道歉,並要求梁振英回應罷課及「真普選」事宜。

9名被告依次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參與者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各人合共面對6項控罪,包括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