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工程獨立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總承建商禮頓助理工程師文詩灝作供時表示,曾就禮頓向負責扎鐵的分判商泛迅發出「不合格報告」召開簡報會,向泛迅工人講解如何正確安裝螺絲頭,及�茈L們不要剪鋼筋,簡報會記錄日期寫為2015年12月15日,即發現紅磡站有鋼筋被剪當日,但他承認當日放假,復工後才召開簡報會,所以應該是遲數天,估計是該月20日。
她指記錄填上12月15日是希望與事件「有聯繫」。調查委員會質疑做法不嚴謹、不正確。
文詩灝指出,2015年12月15日發現紅磡站工程有5支鋼筋被剪,負責扎鐵的分判商泛迅其後於工地召開簡報會,向泛迅工人講解如何正確使用及安裝螺絲帽。調查委員會律師展示該份由禮頓發出的簡報會記錄,文件上顯示舉行簡報會的日期為「2015年12月15日」。
文詩灝於庭上自爆文件所述的日期屬錯誤,正確日期應約為「12月20日」。
他解釋,2015年12月15日發現鋼筋被剪當日,他正值放假,上班後才知悉事件,並向分判商發出了不合格報告,及隨即與泛迅的地盤管工張釗鋒為其扎鐵工人舉行簡報會,記得舉行日期只與發現鋼筋被剪相隔數天,簡報會記錄是事後追溯填寫,並解釋當時在表格寫上日期時「無諗咁多、因為想個日期 relate(關連)返件事」,故在文件上的日期並非代表簡報會的舉行當日及時間,而是發現鋼筋被剪的實際日子。
調委會:做法不嚴謹不正確
調查委員會主席夏正民指出,禮頓的文件已經出現過數次日期追溯,假設簡報會於12月18日進行,惟記錄則寫12月15日,日後要檢視記錄時,記錄卻根本就不可靠,質疑「你是改了真相」,並稱有關做法「並非最嚴謹及正確」。調查委員會委員Peter Hansford亦指即使自己是工程師,亦認為做法不正確。
另外,政府律師許偉強盤問文詩灝時,首次在庭上披露,今年9月港鐵向總承建商禮頓發出一份不合格通知書,指月台層板內鋼筋間距不夠,未有跟足港鐵圖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