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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發展歷程

2018-11-29

1978年 3月8日,鄧小平同志在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主席並發表重要講話。

1979年 6月15日,鄧小平同志在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致開幕詞,明確提出新時期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

1989年 1月,中共中央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參照執行全國政協制定的《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暫行規定》。

1989年 12月,《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頒佈。

1992年 10月,中共十四大通過的黨建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寫入黨章。

1993年 3月,憲法修正案中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從國家根本法的高度確立了多黨合作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

1995年 1月,中共中央關於轉發《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的通知。

1997年 10月,中共十五大將多黨合作制度納入黨的基本綱領,從而為堅持發展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提供了可靠保證。

2005年 2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頒佈。

2006年 2月,《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頒佈。

2006年 7月,《中共中央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頒佈。

2007年 11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政黨制度》白皮書,對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政治協商的內容、形式和主要程序作出詳細介紹。

2015年 2月,《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頒佈。

2015年 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5年 9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頒佈。

2015年 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

2017年 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

2018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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