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年初二發生的「旺暴」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美國隊長」容偉業、以及李諾文和林傲軒共4人,被控參與暴動、參與非法集結等7宗罪。案件昨日續在高等法院審理,高級警司莫慶榮繼續作供,他解釋當日已有足夠警告叫群眾離開。
首被告梁天琦的律師昨日播放片段,指當晚11時許,馬路上雖有行人,但仍有私家車能夠駛出砵蘭街。莫慶榮反駁指,當時砵蘭街和山東街交界已站滿人並造成阻塞,片段中的私家車相信是一早已停泊該處。
莫又確認指,警方推高台進入砵蘭街是想呼籲示威者返回行人路。梁的律師質疑指,當時馬路和行人路已站滿人,當中又有小販,若將人群趕回行人路,會傷及行人路上的無辜市民和小販。
莫反駁指當時已有足夠警告叫示威者離開,況且砵蘭街兩邊有很多橫街可讓示威者離開。■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