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在淨化影視劇環境的官方政策下,北京市率先推出加強影視劇節目管理的實施細則,針對12方面作出具體要求,其中,包括演員總片酬不超過總成本40%,主要演員片酬不超過總片酬的70%。
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將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切實糾正一些文藝節目中出現的影視明星過多、追星炒星、泛娛樂化、高價片酬、收視率(點擊率)造假等問題,淨化行業生態。
北京市近日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實施細則,聚焦社會廣泛關注的節目管控、內容創新、備案審批、網台聯動等12方面內容,對文藝節目的內容管理、行業管理與機構管理作出具體要求。
在遏制明星片酬方面,北京將嚴格執行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成本配置比例行業自律規定,每部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超過總片酬的70%。
嚴控偶像養成類節目
在加強節目調控方面,北京市將嚴控偶像養成類節目、影視明星子女參與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進一步減少明星參與的娛樂遊戲、真人秀、歌唱選拔類節目,鼓勵擴大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公益節目播出量,支持製作播出更多優質原創節目。
為了嚴把文藝節目的內容關、導向關、片酬關,北京將堅持台網同一標準,確保網絡視聽和廣播電視文藝節目在導向、題材、內容、尺度、嘉賓、片酬等方面執行同一標準,同等管理。
北京還將建立行業准入和退出機制,實行「紅黑名單」動態管理。對提出收視率承諾要求、簽訂收視率對賭協議、哄抬價格購買播出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違反片酬規定等的機構和個人進行嚴懲,對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者依法予以查處,吊銷其相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