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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洗衣店涉「混賬」 加盟商月蝕逾萬

2019-02-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近年自助洗衣店成行成市,當中不少是以特許經營模式開設,加盟商支付數十萬元加盟費後,授權商負責提供店舖裝修、機器、維修等。數名加盟商向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投訴,指授權商沒兌現市場推廣的承諾,又不允許店主隨時查賬,開業至今大部分每月虧蝕萬餘元,由於合約期為5年,因此「唔做都唔得」。梁美芬表示香港無專門法例監管特許經營權,而特許加盟已成時下流行創業方式,呼籲立法完善規管。

該自助洗衣店的加盟店已多達四五十間,遍佈港九各區。多名加盟商昨日表示,他們在一個創業集團找到該合作項目,承諾支付約30萬元加盟費後可使用5年專營權,其間每月支付3,000元行政費,包括機器保養和維修、市場推廣等,此外還需支付800元八達通公司費用。

須另繳費查八達通記錄

由於自助洗衣店收費只設八達通支付,每天收支情況只有總公司知道,總公司會每月給各加盟商收支報告,簡單列明全月收入,以及行政費、八達通費、洗衣液費等支出情況。這些加盟商承擔舖租和各項支出後,大部分每月虧蝕逾萬元。他們要求授權商提供八達通原始交易記錄查賬,授權商則要求額外支付380元查冊費才可提供。若想中止合約,又需補足合約期餘下四年多的行政費,以及可能需支付巨額違約金。加盟商們投訴總店存在賬目不清、亂收費等情況,而且根本沒為他們店舖賣廣告。但加盟商們拒絕透露授權商名稱。

一名姓陳店主表示,她有意加盟後與授權商見面,先簽署一張僅一頁紙的臨時合約,支付約15萬元的一半加盟費後,開始找店舖籌備開店。由於必須一年內開店,否則視為違約,加盟費不予退還,待店舖籌劃、裝修後準備開業,授權商始出示8頁紙的正式合約,當中包括很多單方面保護授權商的條款。陳小姐想仔細看看、考慮下再簽,以及提出修改當中她認為不公平的條約,但均被拒絕,由於害怕已支付的加盟費無法收回,只好「頂硬上」。現在每月虧蝕萬餘元,下班後還要去店裡清潔,心力交瘁。

洗衣機屢壞拒受理

另一名店主「阿寶」表示,開店後客戶逐漸累積,收支情況改善,但大半年後洗衣機頻頻故障,導致客戶流失。他要求授權商維修,總是一拖再拖,來維修的師傅亦敷衍了事,維修後用不了幾天即再度損壞,他只好自費另找師傅,發現是裝機時設計出問題,比如排氣管應用硬管而非軟管,亦不能拐那麼多彎影響排氣;由於機器和管道都是固定好,無法更改,他與授權商屢次交涉,均不獲理會。現時每月舖租、授權商各項收費需3萬多元,而經營收入僅約兩萬元,長期虧蝕無計可施。

梁美芬促立法規管

梁美芬表示,香港雖然是自由市場,但大部分加盟商都出現經營問題,顯示對加盟商的保障不足。香港在特許經營上面的規管為空白,無論制度、政策、法規均無專門的規定。相比之下,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包括內地和英美等,都已立法規管特許經營,如英國用行業協會的方式來管理,一有投訴會即時公佈。美國多個州份設有專門特許經營法,內地亦有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對合約雙方均有明確規管。她說:「這些加盟商遇上授權商賬目混亂、盈利分賬方式不清晰,濫收費用等問題時,政府部門和消費者委員會都無意介入,令他們孤立無援。香港在這方面遠遠落後於國際,政府有必要研究加以規管。」

她呼籲年輕及退休人士創業,一定要慎重,加盟前做好準備,了解授權商的公司背景、財政狀況,更要仔細閱讀合約,如對條款有任何疑問,應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不要輕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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