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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向建優質生活圈 港人將可考內地公務員

2019-02-19
■ 綱要第八章針對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提出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圖為內地一處國家公務員考試考點。  資料圖片■ 綱要第八章針對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提出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圖為內地一處國家公務員考試考點。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綜合新華社及記者 胡若璋報道)針對「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於18日公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六方面舉措: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共建人文灣區,構築休閑灣區,拓展就業創業空間,塑造健康灣區,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合作。 《規劃綱要》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

《規劃綱要》說,完善區域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公共就業綜合服務平台,完善有利於港澳居民特別是內地學校畢業的港澳學生在珠三角九市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試點允許取得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並逐步推出更多試點項目及開放措施。

拓展港青就業創業空間

同時,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積極推進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台、中國(江門、增城)「僑夢苑」華僑華人創新產業聚集區、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惠州仲愷港澳青年創業基地等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實施「粵港暑期實習計劃」、「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支持香港通過「青年發展基金」等幫助香港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支持舉辦粵港、粵澳勞動監察合作會議和執法培訓班。

暨大港生:融入灣區「大禮包」

暨南大學中醫學院中醫系大一港生關敏晞第一時間看完綱要,用了半個多小時。她認為,《規劃綱要》允許港澳居民可以報考內地公務員,可以說為在廣東求學的港澳青年送來誠意大禮包。

其中,在塑造健康灣區和拓展就業創業空間兩大方面,關敏晞興趣滿滿。她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之前選擇來暨南大學讀書,也經歷過許多迷茫和不確定。最糾結的地方在於害怕未來回港就業發展,限制較多。如今,《規劃綱要》不僅給了自己一劑「強心針」,也讓自己更有信心和耐心,精進自己的專業。

「政策不斷放寬,能夠讓港澳居民報考公務員,就是真誠歡迎我們港澳青年融入國家發展的體現」,關敏晞說,雖然自己學習中醫,對公務員報考的事情還未曾關注和計劃,但平時和學長學姐的交流中發現,以往港生留在內地發展還有許多不便之處。如今,連公務員報考都可以,相信未來港澳青年在大灣區的學習、生活會更加便利。就像綱要中提出,要研究統一通訊費用。這種種細節考量和研究,都讓我們對大灣區的發展建設滿懷期待。

宜居宜業政策速覽

教育

高等教育: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方面的合作。

基礎教育: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並提供寄宿服務。研究探索三地幼兒園締結「姊妹園」。

跨區就學:擴大學位供給,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

就業創業

報考公職: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

專業資格:試點允許取得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

青年創業: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積極推進廣東的創業基地建設,實施相關的實習計劃,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

信息網絡

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並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的可行性研究。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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