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共同為《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爭議解決規則》正式啟用揭牌。 香港文匯報記者何花 攝新規促三地緊密合作 滿足解決跨境爭議需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粵港澳三地將共同推進法律仲裁服務互聯互通。深圳國際仲裁院(下稱「SCIA」)昨日發佈了《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爭議解決規則》(下稱《規則》),聯盟各成員可在案件受理和處理方面建立實質性的緊密合作,糾紛案件當事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在粵港澳三地自行指定解決地區,切實滿足跨境當事人爭議解決的現實需求。
SCIA在2013年牽頭粵港澳三地15家重要仲裁調解機構成立了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其輪值主席由粵港澳三地機構輪流擔任。至今,該聯盟已成立5年,解決了大量的跨境商事糾紛,仲裁和調解的當事人來源國已經達到了118個。
將建立聯合調解員名冊
根據《規則》,聯盟各成員可在案件受理和處理方面建立實質性的緊密合作,發揮聯盟的平台優勢,融合粵港澳三地的法律資源,切實滿足跨境當事人爭議解決的現實需求。
另外,根據《規則》,聯盟將建立聯合調解員名冊,實現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專家資源互聯互通。糾紛案件當事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在粵港澳三地自行指定解決地區,可在該聯盟的調解員名冊中自行選擇認為最適合的專業人士來解決爭議。這一規則的最終目的是引導仲裁和調解制度更加貼近市場需求,服務於未來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的提升和產業發展。
涉外糾紛默認港為仲裁地
SCIA院長、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常務副主席劉曉春博士對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十大措施進行了解讀。劉曉春指,第二屆理事會現任十三位理事中,有六名來自香港,其中包括梁愛詩、梁定邦、王桂壎等知名大律師。SCIA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涉及香港當事人的案件數量穩居涉外案件首位,香港法院受理的仲裁裁決執行案件數目上SCIA也連續多年排名第一,且支持率為100%。
香港文匯報記者了解到,從2016年以來,在該院接收的涉外仲裁案件中,始終將香港設為默認仲裁地。未來,該院還將在大灣區內力推其他地區適用此規則,鼓勵中外當事人適用香港法律。此項規則創新引起國際仲裁界的高度關注,同時這也意味�荓N會有更多的香港專業人士以仲裁員、代理人或者專家證人等角色,參與深圳國際仲裁業務,共享內地法律服務市場機會,共同面向世界,共建國際爭議解決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