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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華袁國強任深仲裁院理事

2019-02-22
■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中)獲頒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聘書。香港文匯報記者何花  攝■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中)獲頒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聘書。香港文匯報記者何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發佈會上,深圳市副市長黃敏為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香港律政司前司長袁國強大律師頒發了國際仲裁院理事聘書。據了解深圳國際仲裁院的港澳仲裁員已達147名,佔比達三分之一。

黃敏在致辭中指,在《規劃綱要》正式發佈實施之際,深圳市政府聘請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和劉春華先生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旨在增強該院治理結構中的香港元素。

倡粵港澳人才定期交流

粵港澳大灣區內部的法律體系為「一國兩制三法律」的體系,法務對接在全球的灣區中難度最大,規則最複雜。灣區法律仲裁業務的互聯互通有賴於高端專業人才的培養。對此,剛剛獲聘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的袁國強受訪時稱,建議粵港澳三地定期進行高端仲裁專業人員的交流和培訓。

隨�虒f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涉及跨境業務的商事爭議和案件不斷增多。大灣區要營造國際化的營商環境,需要能解決粵港澳三地仲裁爭議的專業人士互聯互通,共同服務產業發展。對此,袁國強指香港與內地仲裁專業人士彼此間的認識與了解尚需增強。

袁國強強調,香港與深圳是鄰居,未來深港兩地通過深圳國際仲裁院這個平台進行合作,可以為涉事案件當事人提供更多的選擇。同時,這一平台的服務創新之處也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地區推進,並服務於「一帶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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