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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會建議「離地」 自己友都潑冷水

2019-03-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大律師公會就移交逃犯安排提出反建議,倡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容許香港執法及司法機構,有權調查及審訊類似台灣殺人案的嫌疑犯。但連身兼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都潑冷水說,該建議的可行性存疑,「一般而言只有主權國家才擁有『域外管轄權』,即是在外地犯案的國民回國接受本地調查及審訊。但香港不是主權國,要先研究基本法或獲中國授權。」

陳文敏:涉複雜「主權問題」

陳敏文續稱,即使香港有「域外管轄權」,但搜證及傳召證人時仍舉步維艱,控方舉證困難。「『域外管轄權』唔普遍,第一個原因是如果成件事在外地發生,你去邊搵證據?譬如台灣案件,證人在台灣、警方搜查證據在台灣,香港無權要台灣提供。」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認為,大律師公會的反建議漏洞多,最關鍵是無追溯力,未必能處理香港少女在台被殺案,有違今次修例的原意。「修例前的案件,不可能處理到。」

周浩鼎:無追溯力難適用

他批評,反對派漠視家屬尋求公義的期盼和感受,「口中聲稱關心,實際就一副話之你的心態」,將一件刑事謀殺案提升到政治層面,極度不負責任。「不知所謂,不斷將修例妖魔化,抹黑法庭及香港司法制度,危言聳聽,企圖製造白色恐怖。」

馬恩國憂淪罪惡溫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中國目前已經和39個國家簽訂引渡協議,並與52個國家簽訂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且已經有不少逃犯是從美國、加拿大、澳洲等西方國家成功引渡的。如果保安局是次修例不成功,可以預見將來會有大批內地、台灣、澳門的逃犯入境香港躲避追捕,香港將變成收容逃犯的罪惡溫床。

黃國恩批政治化損公信力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慨嘆,大律師公會作為一個備受尊重的專業團體,其意見本應受到重視,但可惜近年趨向政治化:「簡而言之就是不相信香港法庭可以把關,質疑法院的獨立性。」他希望公會不忘初心,認真維護公會的中立持平專業形象,而不是把公會政治化,破壞其公信力,否則對法律專業、對香港社會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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