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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知識產權法 引入懲罰性賠償

2019-03-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兩會報道)李克強昨日在總理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將推出一系列有關的法規和文件,讓外商投資法順利實施,並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推出新的負面清單。

李克強稱,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將修改知識產權法,對侵權行為引入懲罰性的賠償機制,發現一宗就要處理一宗,而且要讓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無處可遁,也希望外國政府公正地看待中國企業和國外企業雙方自願的合作。

新增行政機關保密規定

據了解,為增加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外商投資法在強化侵犯知識產權責任追究方面增加了「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新增了一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規定」的內容。

「保密規定」指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的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洩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時,在法律責任章節,增加「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洩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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