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在fb再講林子健事件。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民主黨創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自編自導自演在旺角鬧市被擄走一事,日前被法庭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判監禁5個月。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網站撰文,認為事件本質是以誣告方式、有針對性地陷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性質惡劣,認為5個月的刑期太輕,和誣告成功的惡劣影響不成比例,沒有阻嚇作用,擔心林子健之流日後會再作完美計劃,重演另一場「『強力部門』禁錮、毆打和恐嚇香港市民」的鬧劇。
梁振英在facebook以《誣告反坐 林子健案、泛民的誣告和檢舉共犯從犯》為題,指出中國古代刑法有一條原則,就是「誣告反坐」,即是如果誣告他人犯某種罪,誣告者就要倒過來接受這種罪的刑罰。梁振英形容,這是中國人的智慧,因為誣告他人實在太易,但被誣告的人要證明自己清白,往往百辭莫辯,「因此法律要嚴懲誣告者,以儆效尤。」
他續批評,反對派濫用執法制度和司法程序,濫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肆意誣告或誹謗他人,例子多如牛毛,林子健不是第一人,而是次事件亦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其他以民主黨為首的大批反對派。
梁振英指出,有關人等在記者會上誣衊中央政府,甚至指控特區政府是中央的「幫兇」,並以英語重複指控,訴諸國際。他形容,有關指控引起極大迴響,而受害的是全國和全香港的國內外聲譽。他續說,如果沒有閉路電視的記錄,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此案將百辭莫辯,水洗難清,即使只有兩成人相信他們的說話,在香港,人數亦數以百萬計,在國外則是以億計。
他進一步闡述有關影響︰「中國的國際聲譽會受影響,人權記錄會蒙污,香港的投資評級會下跌;『泛民』食髓知味,日後杯弓蛇影,捕風捉影、子虛烏有的案件會無日無之。現在得以還中國政府一個清白,只不過是林子健設計執行誣告計劃時破綻百出,不減他誣告本質的惡毒。」
梁振英指出,若根據「誣告反坐」的原則,一般人作出被內地人員跨境「禁錮、毆打和恐嚇」的誣告,理應要反坐兩三年,以抵償有關方面的聲譽損失和在被誣告後法院錯判的風險。
因此,是次入獄5個月的判刑太輕,和誣告成功的惡劣影響不成比例,不能剎止林子健之流日後另找一個沒有閉路電視的場景,再次自編自導自演另一場「『強力部門』禁錮、毆打和恐嚇香港市民」的鬧劇。
他更認為,林子健案不應到此為止,因為犯誣告罪的不只林子健一人,「在浩瀚無垠的普通法中,要找出檢舉共犯從犯的法律依據相信並不太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