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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生若入院 可申留院應考

2019-03-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中學文憑試(DSE)筆試臨近,考評局在網誌發表DSE「應急小錦囊」,提醒考生若因病留院,而又獲得主診醫生同意下,可申請在醫院應考;考試中途感不適者可選擇到醫療室稍作休息,再繼續應考,但沒有補時安排,其他複雜情況亦有不同方法處理。

由於DSE筆試不設補考,考評局表示若考生因病留院,而又獲得主診醫生同意,考生可申請在醫院應考,考生或其家人應在有關科目開考前最少24小時,攜同由考生簽署的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到考評局申請。

中途入院可申成績評估

若在考試中途感不適,考生可到醫療室稍作休息,再繼續應考;如果病情嚴重而不能應考,須於考試前致電考評局備案,立即求醫並取得「醫生紙」證明其病況;若在考試中途需送院治理,試場主任會提供協助,並聯絡考評局和提交報告。

這類考生可於考試日後21曆日內,以書面申請「成績評估」或「科目評審成績」,申請時須提交醫生證明書正本,學校考生並要附有校長支持其申請的函件等資料。成績評估只適用於已應考有關科目至少一卷筆試的考生申請,「科目評審成績」只適用於學校考生申請。

至於遇上被困升降機、交通意外、家中發生不幸事件、代表香港參加國際比賽等情況而未能出席考試,亦應盡早向考評局提交證明文件,作特別處理。若有疑問可致電3628 886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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