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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如心遺產與華懋無共識 律政司入稟尋法庭指示

2019-04-02
■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 資料圖片■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5年終審法院裁定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全數作公益用途的千億元遺產,由華懋慈善基金為遺產的信託人,同時受律政司監管,下令基金需與律政司商討,為遺囑的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但至今律政司與基金仍未就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達成共識。

日前律政司就制訂管理計劃向法院提出尋求指示申請,入稟狀要求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遺產管理人,需於本年6月13日到法庭。

根據資料,去年12月12日律政司在回覆立法會有關「監察作慈善用途的遺產的管理事宜」時表示,律政司正與基金積極討論管理計劃擬稿的內容,希望盡快取得共識,如有需要,律政司或會在2019年第一季度就該管理向法庭提出申請以尋求指示。

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於今年3月25日接獲律政司覆函稱,律政司將在未與基金會達成任何協議的情況下,單方面向法庭提交信託遺產的監管框架文件。

發言人指出,終審法院2015年5月18日的判決,要求律政司與基金會就信託遺產問題達成協議後提交法庭審批。將近4年來,協議遲遲未能達成。

基金會認為,律政司如果堅持單方面向法庭提交監管框架文件,是迴避問題和罔顧責任,令人遺憾和完全不能接受。

基金會將保留採取任何方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

華懋集團執董及管治委員會主席龔仁心表示,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是要求律政司與基金會就信託遺產問題達成協議後,再提交法庭審批。

單是過去一年,雙方只接觸過三次,對於律政司入稟法庭的做法,他認為這是律政司的權利。

2007年去世的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立下遺囑將巨額遺產,全數回饋社會公益用途;其間商人陳振聰及華懋慈善基金就遺產展開訴訟。

直至2015年,終審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為龔如心遺產之慈善信託人,但非無條件獲饋贈該筆遺產,同時需要受律政司監管,下令基金需與律政司商討,為遺囑的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包括成立凌駕於基金理事會的獨立監管機構、就遺囑提及的中國獎金作出詳細安排等,並向法院提交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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