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2019年3月25日至5月3日
主辦機構:康文署轄下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
資助宗旨:加強保護、研究、教育、推廣和傳承本地非遺項目
資助對象:本地非遺項目的傳承團體或傳承人
資助範圍:與香港非遺代表作名錄及清單內480個項目有關的推廣活動
申請項目準則:須作較長遠的非牟利策劃,每項計劃的申請金額不少於25萬港元,不設上限
評審申請程序及機制:非遺諮詢委員會轄下由學者、專家、社會人士組成的5人小組負責評審
確認申請及公佈結果:2019年9月或之前向每位「社區主導項目」申請者發出書面通知宣佈結果
批款後的監察和評估:抽樣巡視及要求定期遞交活動資料等
■資料來源:康文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殷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