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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理財】比較三大認可扣稅理財產品

2019-04-15

光大新鴻基產品開發及零售研究部

「全民皆保」時代來臨,政府鼓勵市民作退休儲蓄及保障,以應對長壽帶來的財務風險。值得留意的是,於4月1日起,政府計對多項理財產品的扣稅優惠正式生效。在2019/2020課稅年度,三大認可扣稅產品包括:自願醫保計劃(Voluntary Health Insurance Scheme,VHIS)、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ualifying Deferred Annity Policy,QDAP)和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Tax Deductible MPF Voluntary Contributions,TVC)。

我們上星期已簡單介紹了自願醫保計劃,是次將主力分享另外兩項可扣稅的理財產品。惟基於篇幅所限,只能作簡單論述,主力會計對減低稅項的角度。有興趣進一步了解的讀者,建議向專業的理財或保險顧問查詢。

首次講解「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相關延期年金產品需符合保監局發出的指引,其有關保費才可以扣稅,例如保費總額最少為18萬元。至於產品結構方面,相關計劃的供款期最少5年,年金領取期最短為10年;而年金領取年齡為50歲或以上。此外,產品須披露內部回報率、保證和浮動年金額,從而令客戶作出評估及比較。附加保障,例如是危疾保障、住院現金等的保費則須與合資格延期年金的保費清楚分開列明。

認識「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扣稅安排

為方便投保人就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總額填寫報稅表,保險公司每年會向投保人提供保單年度摘要。大家可登入保監局網站(www.ia.org.hk),查閱相關產品名單。

扣稅方面,每年最高扣稅額上限為6萬元。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與上次介紹自願醫保計劃一樣,上述扣稅上限是指「免稅額」,投保人需要連同稅率計算,才得出真正節省的稅務支出。

若以最高稅階17%計算,每年度最多可慳稅10,200元。第二,扣稅額上限6萬元是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及以下「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合計總額。

「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鼓勵儲蓄

「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理念是希望通過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市民及早養成儲蓄習慣,為退休開支作出準備。合資格人士(指在強積金計劃中持有供款帳戶或個人帳戶;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可自由選擇設有TVC的強積金計劃,直接向受託人開立TVC賬戶及作出供款。重點是存入TVC賬戶的供款可享稅務扣減優惠,扣稅額上限(指該課稅年度內TVC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為每年6萬元。

當中,大家較容易忽略提取及轉移安排,根據規定,TVC必須保存至65歲(除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外)才可提取(指TVC賬戶的全數結餘,無論是否符合扣稅條件,均須保存至計劃成員65歲才可提取);而賬戶持有人可隨時將全數賬戶結餘轉移到同一成員其他強積金計劃的TVC賬戶。

為讓各位讀者更易了解,我們試以例子說明,假設陳先生及溫先生分別月入3萬元及6萬元,並同樣以年收入10%作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即分別額外供款36,000及72,000元)。基於稅務扣除上限為6萬元,兩入可分別節省稅款5,340元,以及10,200元。

(相關資料大家可瀏覽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http://www.mpfa.org.hk/tch/mpf_system/system_features/tvc/index.jsp)。

若讀者們有任何關於退休理財的問題,請聯絡文匯報編輯,我們會盡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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