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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發電廠水污 被重罰逾500萬元

2019-04-16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台灣網報道,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1號到4號機組放流水經台中市環保局在一年內三次採樣檢測不合格,市府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市環保局昨日決定開罰2,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508萬港元)。據稱,該罰款將創下史上最高紀錄。

台中市環保局並限期中火應於4月30日前提出污染改善計劃,再依污染改善計劃內容核給改善期限,後續將再嚴格監督中火改善情形。台中市新聞局長吳皇升說,如未在期限內提出合理的改善計劃改善到市府環保局要求的標準,最後不排除停工,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

2019年1月起市環保局於3個月內查獲中火排放廢水中硝酸鹽氮不符標準,其中又以3月21日1號至4號機組放流水硝酸鹽濃度105毫克/升(標準50毫克/升)最嚴重。一年內經兩次限期改善後的第三次違規,屬違規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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