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第二波修改議規重點

2019-05-02

■建議委員會首次會議由立法會秘書處或「獲議員信任」的議員主持選舉主席程序,毋須硬性由最資深議員負責。

■有議員提出點算法定人數時,需要有人和議,而提議及和議的議員均必須留在席上。

■確立處理行為不檢點的懲處機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