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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售無牌藥 最高囚兩年

2019-05-02

有關坊間有中成藥產品沒有註冊出售,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壎芵p《中醫藥條例》,任何產品如符合有關中成藥的定義,須通過安全、品質及成效方面的評審,並按規定獲得註冊,才可在港合法售賣,任何人如非法售賣或管有未註冊的中成藥,即屬違法,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符合香港中醫藥委員會轄下中藥組註冊要求的中成藥,方會獲發中成藥註冊編號。而署方在2017年至2018年共錄得3宗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而被定罪的個案。

至於「藥劑製品」方面,發言人稱,凡符合《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有關「藥劑製品」定義的產品,必須符合安全、品質和成效方面的規定,獲得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而任何人士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作售賣用途即屬違法,署方在2017至2018年共處理約80宗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而被定罪的個案。

發言人稱,署方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產品,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與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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