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仍未能選出主席,40名建制派議員聯署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內會發出指引,交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經民聯議員石禮謙擔任主持,直至選出主席為止。李慧琼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直言,內會與法案委員會是「母會」與「子會」的關係,內會有權對法案委員會作出不同形式的安排。
李慧琼說,目前該法案委員會選不了主席,是因為有議員用盡不同的方式去拉布,如同「爛仔交」,連正常運作程序都未能進入,建制派的議員需要思考是否要任由這樣的情況持續。她並批評涂謹申在4小時會議中都未能進入自己的角色,「一個主持最重要的是按照議程有效主持會議。」
被問及建制派聯署要求「換人」是否合理,李慧琼表示,建制派議員引用了《議事規則》要求內會主席處理,她認為相關引用是符合《議事規則》賦予內會的權力。
兩者屬「母會」「子會」關係
她解釋,內會與法委會是「母會」與「子會」的關係,法案委員會是由內會決定成立,由「母會」交付法案予「子會」,故認為建制派的建議是嚴格根據《議事規則》及有法理基礎。
李慧琼指出,《議事規則》第七十五(4)條很清楚規定了內會的角色,內會可於任何時間將法案交付一法案委員會研究,或安排按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研究該法案,故內會對法案委員會具有監督權。
被問及為何要由石禮謙主持會議,跳過較石資深的「街工」梁耀忠。李慧琼直言,大家對反對派是「真的沒信心」:「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等反對派議員一早已聲言要「拖死佢(修訂)」,「這是反對派整體都在策動拉布戰」,沒有人能保障在6小時或12小時之後,主席是否能選舉出來。
倘反對派願建互信有得傾
不過,她亦表示,若反對派整體能與建制派在第三次會議前達成一個互信基礎,大家是可以談的,也是她樂意見到的。李慧琼強調,現在內會只是希望能選出主席,這樣的要求是很「卑微」的。
至於逃犯條例的修訂,李慧琼重申是有必要的,因為台灣謀殺案的疑兇最快10月就能出獄,相信沒有市民能接受疑犯在放出來後,香港無法處理。
同時,現時香港僅與20個國家及地區簽有逃犯移交協議,在全球一體化的情況下,打擊嚴重罪行是一個國際城市應該有的責任,「若有些人在犯了嚴重罪行之後,香港卻完全不處理,是不合適的。」她相信,法案委員會是一個釋除市民疑慮、讓大家討論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