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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秘書處書面徵詢符規定

2019-05-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日前通過對審議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即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擔任主席選舉程序的主持。立法會秘書處用書面方式徵詢委員是否同意採納指引,獲過半數支持。秘書處的做法卻引起反對派的攻擊,在前日「會議」中被選為法案委員會「副主席」的公民黨郭榮鏗昨日稱,將提出對陳維安的「失職」、「失責」的追究事項,並將在周五的內務委員會上提出動議,討論是否應「解僱」陳維安。

郭榮鏗揚言「追殺」陳維安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對會議的合法性和說服性有爭議,而且時間不允許在會議之前再次開會討論的時候,秘書處用書面方式點票是無可厚非的,且議事規則中沒有明文規定秘書處不可以這樣做。

他認為,在內會的特別會議上,議員已經進行了充分的考慮,所以秘書處書面徵詢意見,並非沒有給議員「考慮」的機會。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表示,秘書處是按照議事規則去辦事的,反對派批評秘書處是不公平的,而反對派佔用會議室,勞煩保安、浪費人力,只為吸引眼球,是「小丑」的行徑,不值一提。

曾任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前立法會議員劉健儀昨日表示,不認為秘書處「偏幫」建制派,強調秘書處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徵詢議員意見,但以往若有議員提出要討論,並說明理由,秘書處是不會反對討論的。她奉勸議員要自重,自己做的事要向公眾交代。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日亦表示,秘書處在沒有慣例、先例之下,只能用常理及常識進行判斷並作出決定,不應怪責秘書處,亦不能說秘書處「偏幫」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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