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德國政府向旺暴分子黃台仰和李東昇提供「難民」庇護,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傳媒的報道。至於會否申請移交兩人回港,她表示警方會就追捕被通緝的疑犯,做其應該做的事情。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被問及有關問題時亦表示,不評論個案,但直言棄保潛逃者會被法庭通緝,執法部門亦需要用任何的合法方式去緝捕潛逃者,但棄保潛逃本身非可移交的罪類。
被問及能否就黃台仰等人棄保潛逃申請移交,李家超表示,棄保潛逃本身非可移交的罪類。他說,在可移交的46個罪類中,有包括一些涉及暴力的罪行,每一件案件如果它符合當中的條文要求、適用的話,執法部門會按着他們一般的做法,徵詢法律意見,並採取適當的行動。每一件案件,執法部門都會留意其事態發展,從而按法律程序去追緝被通緝者。
香港警務處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作評論。一般而言,警方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之緝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