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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權威:修例六措施能釋疑

2019-06-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特區政府在整合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就《逃犯條例》修訂在3方面提出6項額外措施。多名權威法律界人士昨日都直言,不認同特區政府刪除原修訂建議的部分罪類,但都理解特區政府此舉是為了釋除公眾的疑慮,「令大家接受的(修訂條例)草案,較一個完美的草案更重要。」

梁愛詩:能接受比完美重要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直言,特區政府刪除條例涵蓋的罪類「不太切合我所想」:「有些我認為是毋須修改。」不過,為了讓普羅市民接受是次修例,她認為特區政府在聽取社會各界不同意見後提出改動,是可以接受的,且令其他人不再有反對修例的理由:「我覺得一個大家能夠接受的草案是很重要的,重要過一個完美的草案。」

就有指修訂《逃犯條例》會影響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令商界「撤資」,梁愛詩直言,這是「誤解多於實際」。事實上,香港已經和不同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移交逃犯協議,一直運作暢順,而要消除誤解,特區政府現在以「先易後難」的方式處理修例是合適的做法,可以一步一步來,在大家建立對制度的信心時再檢視有關的安排。

陳弘毅:新建議可以接受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亦指,特區政府已盡力回應坊間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懷疑和擔憂,而特區政府所提出的新措施,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均列明在《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且符合「特別移交安排」的精神,總體而言,新建議可以接受。

被問到新修訂對被申請移交者的保障是否足夠,他直言「沒有所謂絕對保障」。內地的司法制度雖仍有不足之處,但他接觸過內地法律學者、檢察官以至法官等,「照我理解,內地絕大部分案件審訊,可以算是符合香港或國際公平審訊的標準。」

陳弘毅並估計,倘香港與內地出現移交情況,相信最主要針對內地人在內地犯法後逃到香港的情況,「可能內地有關部門是追捕懷疑涉及貪污罪行的官員。」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他對特區政府剔除諸如刑事恐嚇、性罪行等嚴重且各界關注的罪行感到可惜,但理解到特區政府要爭取最多人的支持,所謂「順得哥情失嫂意」,「讓步是無可避免的」。

湯家驊:獲通過值得讓步

「最好的方法就是一刀切,界線劃得一致,若因此令到社會其他人士感到不滿或失望,可能是無可避免的政治現實......如果真的可以令更多人消除憂慮,令修例更易獲得通過,讓步都是值得。」他說。

湯家驊指出,特區政府在提出的新措施中,加入了公平審訊等要求,維護了疑犯的基本權益,並得到中央政府的認可,內地有關部門實現有關承諾的機會很高,香港社會應該會歡迎。「若中央做不到承諾將會是『好大的笑話』......縱使幾不智都唔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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