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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志光反駁謬論 指移交重重把關

2019-06-01
■區志光。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區志光。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繆健詩)新界各界大聯盟、「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民建聯及新社聯昨日聯合舉辦「香港不做避罪天堂,支持修改《逃犯條例》」講座。特區政府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出席主講。他反駁了坊間對於修例的一些謬論,強調移交逃犯有行政機關及法院重重把關。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亦批評反對派的「人人會被移交內地」,是故意恐嚇市民,目的是抹黑中國。

區志光演講中逐一反駁坊間對於修例的謬論,例如所謂「現行修例不包括內地是要建一道『防火牆』」。他指出,《逃犯條例》最早是在1997年4月在港生效。當時,香港沿用英國法律,而中英雙方沒有移交協議,基於法例需要因應香港回歸祖國而本地化,但因時間緊迫而沒有提出相關安排,才導致香港與內地之間沒有移交協議,絕非等於反對派所謂當時立例未有納入「中國其他地方」是「防火牆」。

他並反駁所謂「法官只看表面證據難把關」之說,強調法院在聆訊需要看證據,且證據要足夠令人有合理懷疑,而被告將被送到高等法院審訊,法官可引導陪審團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換言之要求是非常之高,所以法院「只看表面證據」的說法並不存在。

就有人聲言台灣殺人案件可根據目前的機制作「單獨事件」處理,他並不同意,指個案移交需要由立法會通過附屬法例,並須刊登憲報,且審訂的49天內不得發出拘捕令及禁止疑犯離港,意味犯人隨時可以逃走,所以絕對有修例的需要。

區志光亦表明,所謂「港人港審」的建議並不可行,「若然有重大案件牽涉成千上萬的證人證物,如果要在香港審訊,是否要全部帶過來?如果少了其中一樣都可能會影響審訊。」故移交犯人才是合理的做法。

譚耀宗:反對派抹黑國家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逃犯條例》移交協議全世界都有,而香港現時與170多個國家及地區都未有簽訂協議,所以才需要進行修例,但反對派就講成全港700萬人都是逃犯,分分鐘都會被拉到內地,這是故意恐嚇市民,目的是抹黑中國。

黃英豪籲支持修例

昨日有逾200名市民出席講座,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呼籲大家要支持《逃犯條例》修訂,不要讓外國勢力將香港變成反華反中的前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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