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 Kwong Fung:我是中大舊生,就這次亂攪(搞)的「返(反)《逃犯條例》修訂的學校聯署」,它不代表我的意見。我是「贊成」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Christine Au:昨晚看到自己母校的校友會以學校名義也出來一份這樣的聯署,真係嬲到震,我已打電話回學校抗議,學校是學習與修養的地方,不是政治用(工)具,怎麼說都不要涉入其中。
AL Lim:我個校友會,管理員三個都黃,而(M)家仲話限三日之內要投票,代表校友會聯署!一千幾百人就得廿五個like,就得廿幾票,然後幾十人已離開群組。
Terence Leung:我有個大學群組,一位黃絲同學,興高彩(采)烈話自己屬幾個聯署群組,所以簽左(驉^幾個名,仲話最衰係(幼)稚園執左(驉^,否則可簽埋!
Karen So:「泛民」一貫手法啦!當年「佔中」,又騎式]劫)香港人,又話代表全香港人,有無問過我?係時間一群沉默麰輕鉹H要出聲,唔好被騎式]劫)!
Paul Fong:既然係做假,一不做二不休,做蠢齱A去墳場行一轉,抄低哂(晒)先人鵀W,成板(版)頭板(版)都載唔晒,起碼有幾十萬先人支持佢地(])啦!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羅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