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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用法治思維推進大灣區建設

2019-06-07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香港文匯報記者帥誠  攝■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香港文匯報記者帥誠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昨日,2019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和發展高端研討會在廣州舉行,來自北大、清華等知名高校及研究機構的教授專家圍繞大灣區數字技術、法律制度建設等領域進行了主題演講。有專家在會上提出充分對標港澳法律體系,以法治思維推進大灣區建設,授予廣東省立法權。

三地協商達成協議

在當天的研討會上,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在演講中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應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香港市場經濟的規管、發達的法治和司法、高端服務業、國際金融中心、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區功能的發揮等都應與大灣區建設緊密結合。」他指出,內地龐大的市場、科技創新、人力資源與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也成為推進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推力。

談到大灣區的法律和制度建設,王振民提出可以從「先難後易,先民生後經濟」的順序入手進行體制機制創新。「一些事務可由三地事務部門協商後達成協議,再分別法律化。另一些則由統一的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制定相關法律後實施,如廣深港高鐵的『一地兩檢』。」

王振民還提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大灣區建設,在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開展合作過程中,粵港兩地政府要就各個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合作協議,並按照各自的法律程序分別立法或修改法律,完成協議的本地法律化,使之成為法律文件。他倡議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將相關立法權授予廣東省,對標港澳,方便有關協議的立法落實。

建立更多大科學裝置

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席教授彭波則提出充分發揮大灣區各城市的創新優勢,建設數字灣區。他強調,應在大灣區範圍內建立更多大科學裝置,「大科學裝置是現代科學技術諸多領域取得突破的必要條件,是為國家經濟發展、國家安全和社會進步提供保障必須的科技基礎設施,同時也是我國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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