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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模式「走出去」需四大標準

2019-06-14
■尹曉葳給出節目模式「走出去」的四個必要標準。夏微 攝■尹曉葳給出節目模式「走出去」的四個必要標準。夏微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夏微 上海報道)在「互聯網影視精品論壇-網絡綜藝--中國綜藝的價值提升與模式創新」上,Fremantle大中華區CEO尹曉葳就給出了節目模式「走出去」的四個必要標準。

尹曉葳稱,近兩年唱衰海外節目創新力的聲音很多,「一直在說中國人花了四五年的時間買光了海外20年的創意的積累,現在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好買了。」

作為一位中國製作人,她直言,「我們也有很多中國電視人自己的探索和自覺,我們也有這樣的初心,也有這樣的野心,希望我們原創的內容可以代表�荍畯怞菑v的國家,我們希望從產業鏈的下游走到上游去,成為內容的創造者,成為內容的輸出者。」然而有些事是行業發展的必然,「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消化、咀嚼、吐故納新,我相信我們中國一定會有好的創新模式,未來可以成為全球的爆款,但這個過程還是有一段距離的。」

尹曉葳表示,中國原創內容「走出去」的過程不是簡單的從A到B,或者從B到A,這裡要經過一個C點才能夠把這個環走通。而且創作以及節目模式的創作和輸出都是有一些客觀規律的。

在她看來,一個節目模式要能夠「走出去」,需要有四個硬性的標準。第一,是可以到其他的國家和文化裡落地;第二,不能是一次性節目,模式創作之前首先要考慮資源能不能持續;第三,是規模上要有彈性,可大可小;第四,則是模式的獨特性,包括人物關系的獨特性,題材的獨特性,甚至形式感上的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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