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反對派不斷抹黑警方近日所採取的執法行動,更要求追究當日警隊的「責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強調,當日有人使用具殺傷力的武器襲擊前線警務人員,故警務人員的執法是理所當然、是天經地義的,是他們每一位加入香港警務處的使命。「你不能夠要求因為行政長官自己工作做得不好,就連這些執法人員努力維持治安的工作都要被抹黑,我做不到。」
在記者會上,有傳媒問會否代表警方向示威者道歉,及會否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及追究事件,林鄭月娥指出:「周三(12日)金鐘一帶發生的事件,我想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可以在新聞報道,特別是電視有影像的報道,看到發生了有些不是所謂和平表達意見,是用了一些有殺傷力的武器襲擊警務人員,所以警務人員的執法是理所當然、是天經地義,是他們每一位加入香港警務處的使命。」
示威者使用具殺傷力武器
她強調,在事發現場如何去應對在電光火石之間可能生命受到威脅或帶來更大、難以控制的場面的情況,一定要交由執法人員決定,「當然他們不是隨便執法,每一位警務人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什麼行動,我知道警務處是有指引給他們的,亦有足夠訓練給他們。我覺得警務人員是克制、負責任,亦是盡量以維持大局的態度來工作。」
有外國駐港媒體聲稱,他當日親眼見到有警員使用「過度武力」,而反對派亦要求警方釋放當日的被補者。林鄭月娥強調,「任何人在周三看見電視畫面,都見警方當時只是防衛立法會大樓等,警務處處長指部分示威者暴力,從警方搜獲的武器可見,這些並非和平示威集會會所用。」
她質問道:「你(當日)有否看到很多地磚,而這些磚頭掟向警員?你有否看到當日有車輛刻意停在路面阻路?你是否知道我其中一名主要官員因此在路中心被困數小時?」
特首不能越權要求放人
林鄭月娥並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即使身為特首也不能違法,不能越權要求執法機構拘捕或釋放任何人。此舉不但完全不合法,投資者亦不會再信任香港。「我不會干預執法機構的調查、檢控以及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