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是次提出修例,其中一個「初心」是要解決香港潘姓少女在台灣被謀殺一案,惟是次暫緩修例或令死者家屬無法討回公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記者會上直言,由於目前並無法律基礎,故已無法向台灣當局移交逃犯:「我們盡了最大努力,......但沒辦法做到,我們也只能夠向潘生、潘太說,我們真的已盡了力,希望你能夠釋懷。」
林鄭月娥指出,在台灣謀殺案發生後,特區政府本來可以簡單地回應死者父母說「很抱歉、很遺憾沒有法律基礎不能做(移交逃犯)」,但她在多次親自回答死者父親的來信時並沒有這樣說,以免對方受到傷害,而是提出修例以堵塞法律漏洞。
已盡最大努力 嘆修例受阻
「我們盡了最大努力,......但沒辦法做到,我們也只能夠向潘生、潘太說,我們真的已盡了力,希望你能夠釋懷,知道特區政府是盡了很大努力。」她坦言,即使在7月前通過修例,結局可能一樣,「台灣已經多次公開清楚表明不會用我們提出的方法申請移交,所以或者即使完成工作都未必有一個令受害人家長滿意的結局。」
被問及特區政府未來會不會與台方直接溝通,去解決這個問題時,林鄭月娥表示,台灣當局多次希望特區政府提供刑事司法協助,並希望能移交謀殺案疑犯陳同佳,「這也驅動我們找一個法律基礎、找一個方法來做。」
她慨嘆:「我們花了一段很長的時間才能找到今天這個方案,但是現在看來這個方案沒可能在陳同佳離開監獄以前能做到,所以我現在的說法,就是我們應該是沒有法律基礎,跟台灣按它的要求把這個逃犯移交。」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