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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上街不止暴 反對派真禍首

2019-07-02
■示威者攻入立法會議事堂後一片狼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示威者攻入立法會議事堂後一片狼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暴力衝擊立會 大肆破壞超越法治底線 法律界同聲譴責暴徒惡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文森)大批身穿黑衣、戴上頭盔、口罩的示威者昨日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以鐵支、鐵籠車、磚頭等撞毀立法會的玻璃門,更闖入大樓內大肆破壞。香港法律界昨日齊聲譴責暴徒的暴行,批評有關人等所為已超越香港的法治底線,干犯包括「暴動」、「非法集結」、「公眾妨擾」、「刑事毀壞」、「在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最高可處終身監禁。同時,他們譴責其他反對派議員鼓吹年輕人上街示威,在情況一發不可收拾下未有制止。事態發展至此,反對派責無旁貸。

親反對派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晚回覆傳媒查詢時,稱對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行為「非常失望」,認為這與香港一貫的和平遊行並不一致。

大律師公會質疑攻擊意義

他說,示威者可能覺得議員不代表他們,但希望示威者想清楚為什麼要攻擊大樓,希望他們停止衝擊,「那裡(立法會外)的人應該停下來想想,他們做的事有什麼意義,他們正在攻擊立法會大樓,我希望他們退一步想想。我真的非常失望,看到這些擾亂公眾秩序、嚴重刑事損壞的事。你(示威者)應該知道這樣做,將會壓制我們和平示威的權利。」

戴啟思認為其他和平參與集會者應遠離暴力示威,避免受傷或被捕,又估計警方可能以各種違反《公安條例》的理由檢控示威者,而比較肯定的是刑事毀壞罪。

他強調,特區政府不應向暴力衝擊行為讓步,但同時應該作出「適當回應」,以緩和社會氣氛。

律師會促示威者停止違法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批評,衝擊立法會的行為嚴重破壞香港法治,示威者應受到譴責,冀警方嚴正執法,示威者停止違法行為。

她形容,衝擊立法會的場面令很多人感到痛心,並非平時所見的香港,認為這種暴力方法表達意見完全不能接受,無助解決問題。她說,示威者的訴求非常清楚,相信政府會溝通和聆聽意見,但示威者必須先冷靜下來,不能以這種失去理性的狀態解決問題。她希望每個香港市民,特別是法律界中人,都能夠盡一分力維護香港法治。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晚在fb發表聲明指,形容示威者的暴力衝擊情況令人「慘不忍睹」。

陳弘毅批公民黨諉過政府

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關,即使議員有不同政見,也是在基本法和其他香港法律所規定的框架下為香港的整體利益進行立法工作。「我相信我們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會同心譴責今(昨)天這些示威者的所作所為。」

陳弘毅希望香港能保持繁榮安定,繼續是一個多元、開放、寬容、和平與仁愛的社會。持不同政見者應該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通過理性討論,以合法的途徑解決其紛爭。「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必須強調,無論是身體的暴力或語言的暴力,除非是法律所允許的,否則都是違反法治、人權和正義的。」

對公民黨等反對派政黨在事件發生後的聲明,不但沒有譴責或反對那些對立法會的暴力衝擊和「佔領」行為,更將責任推卸到特區政府身上,陳弘毅形容有關聲明「令人感到痛心」,(公民黨)其核心成員包括大律師的這個政黨,竟然可以縱容暴力和明顯犯法的行為,視法治為無物,這是法律人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

法學基金批反對派圖卸責

香港法學基金會在聲明中譴責示威者襲警。有示威者當日約9時30分向在場警務人員投擲腐蝕性液體,造成共13名警員受傷,需送院治療。這是嚴重犯罪,除了傷害警察,也可能傷及其他無辜的人,必須予以嚴厲譴責。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聲明並列出數條激進示威者可能干犯的罪行,包括《公安條例》第十八條「非法集結罪」,最高可處5年監禁;第十九條「暴動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第三十三條「在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普通法「公眾妨擾罪」,最高可處7年監禁;及《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一條的「刑事毀壞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等。

聲明最後譴責反對派議員鼓吹年輕人上街示威,令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如今,鼓吹之人都未能叫停,見有途人被示威者暴打,亦不曾制止。事態發展至此,反對派是責無旁貸。」

亞太法律協會亦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肆意破壞立法會設施並強行闖入立法會者,又譴責部分所謂「泛民政黨」及有關人等,假民主公義之名,慫恿及縱容該等人的瘋狂違法行為,為爭取選票而置市民安危於不顧。

該會批評,有關人等的行為已嚴重超越了香港作為法治社會之底線,愛好和平的香港市民絕不容忍此等暴力衝擊之違法行為,相關人等必須承擔罔顧法紀之一切法律後果。

該會並呼籲特區政府採取果斷措施,使用一切有效手段以制止此等違法行為,盡快恢復特區的有效管治,還香港市民安寧。

王吉顯:「分流」者亦涉煽動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指出,有人在示威人群中有意識地分流示威者,指示示威者去支援衝擊立法會,是涉嫌煽動、教唆,「出來和平示威的年輕人,應該要學會保護好自己,依法表達訴求。」

他指出,昨日情況已經失控,希望年輕人意識到,即使是在非刻意情況下參與了違法暴力衝擊行動,亦會受到法律制裁,並希望警方能夠採取措施,避免無辜者在衝突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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