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財經 > 正文

13部委發文 加快建退出機制

2019-07-17
■13部委昨聯合發佈《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的方案》,凸顯監管層決心讓內地向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邁進。 資料圖片■13部委昨聯合發佈《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的方案》,凸顯監管層決心讓內地向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邁進。 資料圖片

打破金融機構「剛兌」 防止形成國有「殭屍企業」

香港文匯報訊 市場對金融機構或者國企的天然「剛兌」信仰將被進一步打破。13部委昨天聯合發文,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損失分擔機制,明確股東和無擔保債權人應先於公共資金承擔損失,凸顯監管層決心讓內地向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邁進。

發改委、一行兩會等13部委昨聯合發佈《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的方案》還提到,推動國有「殭屍企業」破產退出,對符合破產等退出條件的國有企業,各相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其退出,防止形成「殭屍企業」。

業內:不代表出現更多包商

在包商銀行被接管近兩個月之際,消息引發市場關注。路透社引述上海一銀行交易員認為,這等於是官方正式認可要打破所謂的鐵板領域的「剛兌」,建立一個正式的機制。「不過也不一定是說可能有更多的包商銀行出現,那也不至於,這只是說要。」

針對金融機構的退出,改革方案指出,要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的程序和路徑,明確風險處置的觸發條件,制定退出風險處置預案,豐富風險處置工具箱,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對問題金融機構退出過程中接管、重組、撤銷、破產處置程序和機制,探索建立金融機構主體依法自主退出機制和多層次退出路徑。及時有效發揮存款保險制度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的作用。

金融企業不能只生不死

對於包商銀行被接管後的進展,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周學東在此前的發佈會上亦提到,接管包商銀行是一個法定行為,現在進入到第二個階段,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之後可能要進行重組。中國央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曾表示,符合條件的高風險金融機構可退出市場,「金融企業不能只生不死,要有正常的淘汰。」

對於國有「殭屍企業」 ,文件提出,對符合破產等退出條件的國有企業,各相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其退出。包括不得通過違規提供政府補貼、貸款等方式維繫「殭屍企業」生存,有效解決國有「殭屍企業」不願退出的問題。國有企業退出時,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擔超出出資額之外的債務清償責任。

信用違約率現上升勢頭

因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央行及銀保監會決定自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聯合接管,這是20年來首例內銀被接管事件。央行並提到,包商銀行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將由接管組和債權人平等協商,依法保障。這被市場視為是打破「剛兌」的一種表達。

在貿易戰等因素困擾下,中國經濟復甦之路坎坷,國企改革推進緩慢,金融領域的退出機制更是經年懸而未決。

自包商銀行今年5月末被接管並就此打破同業剛兌以來,金融機構流動性分層明顯加劇,信用市場違約率也出現抬升勢頭,僅周一就有山東勝通、精功集團、康得新、中城建4隻債券宣告違約。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