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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家假新聞相關法例

2019-10-16

新加坡

生效時間:2019年10月

內容:政府會檢查facebook等社交平台的帖文,假如發現損害公眾利益的虛假內容或留言,社交平台需發出警告。「公眾利益」的定義涵蓋國防、外交、選舉、政府及國營機構形象等。

罰則:散播假新聞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坡元(約573萬港元)及監禁10年。

俄羅斯

生效時間:2019年3月

內容:禁止在網上散播虛假消息,或在網上「公然不尊重」國家或領導人,擾亂公眾秩序。

罰則:散播假資訊最高罰款150萬盧布(約18.3萬港元),未按要求移除不實資訊的網頁會被政府禁制。侮辱國家罪最高罰款30萬盧布(約3.65萬港元)及監禁15天。

法國

生效時間:2018年12月

內容:禁止在選舉期間,散播不實指控或與事實不符的陳述,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或政黨可在投票日前3個月內,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制止假消息流傳。

罰則:散播假新聞的電台或電視台可被禁止廣播。

德國

生效時間:2018年1月

內容:要求facebook、twitter等平台在接獲投訴後24小時內,移除明顯非法的內容,包括支持納粹主義等仇恨言論,以及虛假資訊。

罰則:最高罰款5,000萬歐元(約4.3億港元)。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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