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報銷
港澳高校及其在深機構的經費報銷可憑收據和項目負責人簽字的單據,據實列支
分期撥付
先撥付80%,預留20%餘款據實結算,對於驗收合格的項目,已撥付80%資金如有剩餘,無需退還,由項目單位統籌
撥付流程
負責資金撥付的單位可按需在基本戶下設立跨境科研項目資金子賬戶,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支出「備案制」
經項目承擔單位審核批准,報資金主管部門備案即可執行
資產權屬
由資金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與項目承擔單位在具體制度、申報指南或項目協議中作專門規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昌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