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簡化科研資金過到港澳管理、跨境撥付。圖為深圳人才公園。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市財政局日前公佈的《深圳市財政科研資金在港澳地區使用管理規程(試行)》(簡稱《規程》)將讓香港高校和研究機構可以使用深圳市政府撥款的資金用於研發和創新。對此,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所所長劉國宏表示,香港許多高校和研究機構在基礎研究方面做得相當不錯,而深圳在研發、創新、產業化和市場化等方面做得出色,香港不少高校亦在深圳設有分校和研究機構,《規程》將打通香港高校和研究機構與深圳的合作,將進一步推動深港科技合作與創新,共同建設大灣區國際創新中心。
劉國宏認為,深圳市推出的這一《規程》,對香港許多高校和研究機構而言無疑是良好的機遇。他們將被等同於內地高校和機構一樣,獲得深圳市政府的研發資助和支持,深港可以深入合作,並在國家關鍵性科技領域取得一些突破。
從事5G智慧杆研發的港企國際智能杆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創始人李德豪表示,《規程》的出台,通過內地巨大的發展空間、資金和政策支持,香港大量的科研成果將可以更快地得以轉化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