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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難港府圖卸責 法律界批打橫

2019-10-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台灣當局又自創怪招,聲稱要派檢警來港押解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受審。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台當局沒有權力來港跨境執法,質疑台方「根本就是打橫薄A整謙膆h都係唔想收人」。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台當局可能是看到島內社會亦不認同其拒收陳同佳的做法,故特意為香港特區政府設難題,企圖將問題推往特區政府身上,以混淆視聽,試圖影響民意,明顯是以政治凌駕法治和公義。

傅健慈:港方僅能助陳自首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傅健慈指出,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移交安排,台方亦沒有權力押解陳同佳回台受審,香港特區政府亦只能是合法合理地協助陳同佳赴台自首,「當陳同佳一離開監獄他就是一個自由人,喜歡去哪裡都行,只不過他選擇坐飛機去台灣自首,當飛機到達台灣時,台灣當局即可作出拘捕行動。」

對於台灣當局要求特區政府提供證據,傅健慈直言,案件從頭到尾都是在台灣發生,香港警方亦查過香港並無有關陳同佳在台殺入案件的證據,「台灣當局要特區政府提供案件的『證據』,但香港都無。」

他質疑台灣當局「根本就是打橫薄A整謙膆h都鰣禶Q收人」,認為台灣當局沒有可能不懂相關法律,但明知是違法的事情都要特區政府去做,明顯是以政治凌駕法治和公義。

吳永嘉:台社會反對始知衰

執業律師、立法會工業界(第二)議員吳永嘉強調,台灣警方在香港特區沒有執法權,所以不能在港逮捕及押解陳同佳回台受審,除非台灣當局與香港警方或保安局有安排將陳同佳移交給台灣警方。

吳永嘉估計,台灣當局突然作出此表態,是因為了解到台灣社會亦不認同他們拒收陳同佳的做法,「知道自己衰驉v,因為整件事件在台灣發生,台灣當局拒絕陳同佳自首是不合理的,所以台灣當局故意給予特區政府一個難題,企圖將問題推往特區政府身上,以混淆視聽,試圖影響民意。

梁美芬:台方說法不符普通法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特區政府不可能讓台方在香港跨境執法,她本人亦對台灣當局的說法持有很大質疑。

梁美芬說,香港是行普通法和行為地法,即行為發生在香港,香港法院才擁有管轄權。她留意到這幾天台灣當局一直在說香港擁有管轄權,但熟悉香港法律制度的人士都該知道這並不符合普通法和行為地法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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