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發佈消息稱,全國人大原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光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檢同日發佈消息稱,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和正興、王輝、梁元東、王鐵明決定逮捕。
雲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和正興(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和正興作出逮捕決定。
安徽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王輝(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輝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廣東省珠海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梁元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梁元東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