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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強2016年庭審視頻曝光:對詐騙事實供認不諱

2019-11-28

香港文匯報訊 據環球網報道,自稱是「中國特工」、已逃往澳大利亞的王立強近日成為西方抹黑中國的新工具,其宣稱的「北京正暗中干擾台灣2020年選舉」等言論也被民進黨及其當局利用,大打「反中牌」。不過,上海市公安機關23日已經闢謠稱,所謂的「中國特工」王立強其實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員,且有詐騙前科。

記者27日從福建南平市光澤縣人民法院獲得一份2016年王立強因詐騙罪在該法院接受審判的庭審視頻。視頻中的王立強對於其詐騙12萬元人民幣的事實供認不諱,並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希望法院從輕處理」。最終,王立強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出生於福建省南平市光澤縣的王立強在2016年還是一名大學在讀學生。因涉嫌犯詐騙罪,他於2016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取保候審。2016年10月14日,被控詐騙罪的王立強在光澤縣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5年6月,被告人王立強通過女朋友褚某某認識被害人高某某並取得其信任。2015年7月,王立強聽說高某某正在辦理兒子和女兒的上學事宜,於是王立強以能夠幫助高某某辦好兒子和女兒的上學事宜,但需要花錢打點關係為由,騙取高某某人民幣25,000元。2015年8月,王立強又以幫高某某炒股的名義,騙取高某某人民幣130,000元,之後,因高某某催款,王立強返還高某某人民幣35,000元。案發後,被告人王立強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王立強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法庭辯論環節結束後,王立強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本人法律意識淡薄,所以造成今天這種結果,希望貴法院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王立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於判決,王立強表示沒有意見。

距離此次詐騙案不到4年時間,王立強今年初再次涉嫌詐騙,且涉案金額十分巨大。根據上海公安機關最新公佈的消息,2019年2月,王立強虛構進口汽車投資項目詐騙束某460餘萬元人民幣。2019年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對王立強進行立案偵查。

如今,涉案在逃的王立強更是從國內騙到國外,在西方輿論的炒作下,以「中國特工」的身份編造了一系列抹黑中國的故事。但種種權威信息證明,王立強只是一名滿口胡言、顛倒黑白的「慣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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