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大埔翠屏花園上周五(20日)開槍企圖轟警案,警方事後檢獲一支手槍和一支長步槍,另有逾200發子彈,被捕的一名18歲青年另被揭發涉及本月8日民陣遊行前夕,警方破獲的一宗槍械案,指他將擔任槍手參與遊行傷害警察,兩宗案共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射擊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三罪。被告昨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庭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再提訊,其間須還柙。另外被告亦涉及一宗去年底揭發的管有槍械案,今日(24日)再提訊。
男被告蘇緯軒(18歲)報稱無業,昨晨由警車押送到法庭時,有多名身穿避彈衣、手持長槍警員在法院範圍戒備,氣氛緊張。
被告面對的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今年12月8日擬在民陣遊行前夕,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其他人,企圖在遊行期間槍傷警察。同案5名被告早前已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以及串謀傷害警員等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再訊。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東區法院與上述5名被告一案一併處理。裁判官批准控方要求,其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至於被告面對的另外兩項控罪,指他今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意圖抗拒被合法拘捕而向一名警務人員射擊;以及同日同地和在大埔一單位,無牌管有一支手槍連內有14發子彈的彈匣、一支長槍、6個內有共211發長槍子彈的彈匣、以及內有共30粒子彈的兩個手槍彈匣。該案控方同樣申請押後,以待警方檢驗涉案槍彈,同獲裁判官押後至明年6月8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控方透露,警方12月20日當天在街上看到被告及另一女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未料蘇從腰間拔出手槍指向一名警員,混亂間開了一槍,最終被警員制服並在他身上搜獲一支手槍、一個裝有14粒子彈的彈匣,並在翠屏花園C座一個單位內,搜獲其他涉案槍械。同行女子則乘亂逃脫,現正被警方通緝,檢獲的部分槍械已完成初步檢驗,證實是真槍實彈。
再涉另一宗管有槍械案
至於被告涉及的另一宗去年底揭發的管有槍械案,據知該案控罪指被告管有4支手槍,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他早前獲法庭批准保釋候訊,但未有依時向警署報到,因而被警方通緝,該案會在今天(24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