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在京發佈新修訂刑訴規則,最高檢副檢察長童建明表示,刑訴新規切實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實現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切實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針對實踐中發生的非法取證行為,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切實防止刑訊逼供和冤錯案件。此外,為強化境外追逃的法律手段,刑訴新規完善了檢察環節缺席審判訴訟程序。
童建明介紹,刑訴新規共17章684條,較2012年減少了24條。他表示,刑事訴訟法是當事人的權利保障法,刑訴新規切實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努力使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針對實踐中發生的非法取證行為,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切實防止刑訊逼供和冤錯案件。新規明確了非法證據的範圍;完善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規定檢察院發現偵查人員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依法排除相關證據並提出糾正意見。
嚴控偵查羈押期限
童建明介紹,為防止辦案拖延,嚴格限制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督促偵查機關積極開展偵查活動。新規明確偵查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後未有效開展偵查工作或偵查取證工作沒有實質進展的,檢察院可作出不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決定。
另外,為強化境外追逃的法律手段,新規規定了缺席審判程序。童建明介紹,刑訴新規對缺席審判案件提起公訴的檢察院的級別、檢察院提交被告人已出境證據的義務和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的程序等,為與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法院的辦案程序銜接設定了「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