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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原書記趙正永被除黨籍

2020-01-05

原副省長陳國強同日被證「雙開」 專家:反映二人將當地政治生態嚴重破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方網站4日通報稱,全國人大原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特別提及他與黨離心離德,培植個人勢力。同日,中紀委還首次證實陝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陳國強被「雙開」。內地有關專家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此番通報說明當地政治生態遭到此二人嚴重破壞。

中紀委的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全國人大原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趙正永被批典型「兩面人」

經查,趙正永嚴重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敬畏,毫無「四個意識」,拒不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責任,對黨中央決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視、政治上不負責、工作上不認真,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敷衍塞責、應付了事,與黨離心離德,無視組織一再教育幫助挽救,多次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是典型的「兩面人」、「兩面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特權活動;違背黨的組織路線,培植個人勢力,搞團團夥夥,縱容親屬肆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嚴重破壞選人用人制度;肆無忌憚聚錢斂財,收受禮品、禮金,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晉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親屬失管失教。

趙正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典型,其行為嚴重污染破壞了陝西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趙正永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陝西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根據官方消息,趙正永在2019年年初落馬。陝西省委書記胡和平強調,要汲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沉痛教訓,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趙正永、魏民洲等為反面鏡鑒。

陳國強被指對抗組織審查

中紀委4日還首次證實陳國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而在2019年3月,陝西省官方通報,免去其副省長職務。

中紀委的通報稱,陳國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干預插手幹部人事工作,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慾膨脹,收受禮品、禮金,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幹部職務調整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國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陝西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專家:通報措辭極其嚴厲

中國政法大學黨規研究中心主任柯華慶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中紀委在同一天就趙正永和陳國強違法違紀進行通報,可以看出二人在違法違紀方面「是一夥的」,二人不僅同為安徽老鄉,在仕途崛起之路上,陳國強一直伴隨趙正永遷升,甚至被稱為「趙正永大管家」,此番二人作為同一省的省部級領導同時落馬,說明陝西省的政治生態遭到嚴重破壞。

柯華慶還表示,中紀委對二人的通報措辭極為嚴厲,對趙正永特別提及「與黨離心離德」「其行為嚴重污染破壞了陝西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

柯華慶指出,中央已經非常明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在柯華慶看來,經過一年的調查,相關違法違紀事實已全部清楚,根據此番措辭極其嚴厲的通報,預料下一步將趙正永和陳國強移交司法機關量刑審判的時間不會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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