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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籲公眾教育�茪� 改變食野味文化

2020-03-21

新冠肺炎病毒,有指與內地民眾食用野味有關。高永文認為,現時雖暫未有權威消息確定今次病毒來源,但疫情最先的爆發模式的確與「沙士」類同,都是從一個賣野味的市場開始,希望中央政府在法律架構上禁止捕獵野生動物作為野味,或商業性畜養及銷售的同時,推出更多配套措施,包括從公眾教育�茪漶A徹底改變民眾食野味的文化。

嘆禁售野味不在法律框架內

「大家一直以來都不斷呼籲群眾唔好食野味,事實上中央政府在2003年已經以行政措施禁止野味出售,但可惜這措施並不在法律框架內,只要時間一長大家就會變得鬆懈,才再次觸發今次疫情。」高永文說。

上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閉幕並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該《決定》自當日起施行。

《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擴大法律調整範圍,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

一是強調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二是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三是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對本《決定》增加的違法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以體現更加嚴格的管理和嚴厲打擊。

《決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本《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依據本《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繆健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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