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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害港青:18歲學生涉襲警 「踢保」後終被起訴

2020-04-26

「踢保」並不等於清白。去年萬聖節,有黑衣魔借太子站「8.31」所謂「死人」一事,在港九發起非法集結。防暴警在旺角一帶維持秩序期間,一名18歲男學生涉嫌推撞警員被捕,但他拒絕保釋安排,即俗稱的「踢保」,獲准離開警署。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前日正式落案起訴他一項襲警罪,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

18歲男學生李冠霖,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31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康民角內,襲擊執行警務的警員A。辯方在庭上投訴稱,被告被捕後及錄供詞時被警員「威嚇」,要求法庭記錄在案,以及申請案件押後至6月1日,其間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可離港、住在報稱地址、守禁足令等。考慮到被告年輕,所守的宵禁時間較長,即由晚上9時至翌晨6時,免去他每周到警署報到。

警重申「踢保不等於清白」

警方多次重申,「犯法便是犯法、踢保不等於清白」。日前,警方在官方facebook指,在去年8月12日在沙田非法集會中,有15名被捕者「踢保」獲暫時釋放,但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於本月14日正式控告其中5男1女一項「非法集結」罪,連同較早時已被控的一名男子,7人將於5月1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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