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衡懸掛仇警橫額。 fb圖片劉家衡橫額抹黑 陳學鋒批行為「小學雞」
一名警長早前疑因販賣冰毒被捕,警方隨即將其停職並徹查事件,深水鶧狦陪劉家衡日前竟懸掛一幅疑抹黑「警察販毒」的橫額。有政界人士指出,警方在事發後已公正地處理事件,但攬炒派仍強行炒作,更對暴徒惡行視若無睹,其政治動機昭然若揭。■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劉家衡日前在其fb發帖,照片中顯示他正懸掛一幅有區議會標誌的宣傳橫額, 上面印有所謂「廿一世紀新警察、販賣毒品太邋遢」及「黑吃黑!西九龍反黑組合謀私吞千萬冰毒被捕!」的字眼。他更聲稱,要舉辦「反黑組」標語創作比賽,冠軍可獲總值1.6億「冥通」的「冰」,又直指會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有關橫額的開支。
民政總署:若有違規不發還開支
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在回應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區議員可使用營運開支償還款額製作宣傳物品,惟申領的開支須完全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區議會秘書處會按《酬津指引》仔細審批所有發還款項的申請,必要時會要求有關區議員澄清或提供補充資料,倘區議員申領宣傳品開支時被發現違規,相關開支將不獲發還。
民政事務總署並強調,區議員於路旁展示的宣傳品須遵守地政總署發出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指引列明,涉事人須對宣傳品及其內容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因此導致的費用、開支、行動、訴訟及申索等。另外,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亦有權移走不遵照本指引的宣傳品,而毋須事先通知,並可對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和追討移走宣傳品的費用。
民記工聯批全心挑動對立
民建聯副主席、「議會監察」召集人陳學鋒形容劉家衡的行為如「小學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回應有關案件時,對涉事警員感震怒及痛心,並承諾會全面徹查,惟劉卻藉所謂的「街頭宣傳」挑動市民仇警,企圖妨礙警方執法。他又指,相較警方主動承擔責任,攬炒派卻從不譴責黑暴,可見他們根本全心挑動對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亦表示,他與警方一樣對警員犯法感到痛心,但在警方已嚴肅跟進事件的情況下,劉家衡這種以偏概全的行為正反映攬炒派為了政治紅利,只會炒作針對警隊的事件,卻對暴徒惡行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