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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仔毀港鐵設施 囚7周賠23萬

2020-05-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孿生兄弟去年9月與其他人砸毀輕鐵濕地公園站多項設施,兩人齊齊當場被擒,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疰a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兩人有預謀犯案,破壞公共交通設施對公眾構成不便,案情嚴重,考慮到兩人認罪及已賠償港鐵23萬元,最終判兩人入獄7星期,張官寄語兩人不應以暴力方式表達訴求。

21歲的孿生兄弟梁浩朗及梁梓朗,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情透露,去年9月7日凌晨1時許,港鐵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一批蒙面黑衣人破壞輕鐵天秀站及天悅站。其後兩被告被發現與另外名4名蒙面人到濕地公園站破壞,閉路電視錄到他們用鎚損毀多部八達通機、單程票售票機及資訊顯示屏。

警方接報到場追捕,先後拘捕兩名被告,其中弟弟梁梓朗當場承認犯案,並帶警員找回逃走時棄置的鎚子,又在錄影會面中招認是受兩名在逃者招攬犯案及提供鎚子,但沒給他酬勞,並否認有破壞其他輕鐵站。至於兄長梁浩朗被捕後一直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時表示,兩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深感懊悔。兄長原於專上學院修讀影視及攝影課程,但因父親患癌,只得母親當地盤工,故輟學工作養家。弟弟亦因骨枯致行動不便,但家人仍堅持要他繼續讀設計課程。兩兄弟近期亦同被懷疑患癌。兩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深感懊悔。

辯方指兩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顯示有悔意,重犯機會不高。另在昨日上庭前,被告已向港鐵呈上一張23萬元本票作為賠償,另外家庭為支付患末期淋巴癌父親的醫藥費,已花光所有積蓄,希望法庭輕判,好讓兩名被告可以彌補過錯,把握時間與父親相處。

官囑「重新出發」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認為家庭因素非求情理由。指兩人帶同工具及更換衣物,是有預謀犯案,並非一時衝動,兩人破壞公共交通系統設施,對公眾造成極大不便,案情嚴重,考慮到兩人認罪,並已向港鐵賠償,減刑後判兩人入獄7星期。張官並提醒兩人不應用暴力及非法手段表達訴求,寄語他們日後「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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