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 資料圖片全國人大啟動審議港區國安法,以維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香港缺乏處理國安問題的經驗,中央在港設國安機構相當合理,並相信日後執法時會保障香港人的權利自由,涉案者亦將在犯罪地接受審判。
梁愛詩指出,由去年延續至今的修例風波,已嚴重威脅了國家安全,但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法律不完善,亦無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中央經過深思熟慮後,在香港特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並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後制定的法津條文,將「一字不漏」地在港實施。
指中央在港設國安機構合理
她續說,港區國安法中包含普通法沒有涵蓋的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對維護國家安全具有迫切性,並強調港區國安法只針對包括外國勢力、反中亂港分子等小部分人。未來,特區政府仍須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相信即使港區國安法沒有公眾諮詢,特區政府和中央駐港機構也會向中央充分反映社會的意見。
針對港區國安法草案有關決定中提到,中央可在港設機構履行國安職責。梁愛詩表示,本港執法機關過去只處理治安問題,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沒有經驗,因此中央要在香港設立執行機構相當合理。
她相信,中央在港執行職務的機構會遵守本地的法律,不會侵犯港人權利和自由,例如駐港解放軍在香港23年,未曾損害港人權利。具體執法權力方面,梁愛詩相信法例會清楚列明,保安局及警方亦會與內地當局協商。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