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受到高度關注。多位內地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屬於主權權力。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中央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表現,也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積極舉措;是守護國家安全、維護「一國兩制」的必要之舉,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陳端洪:助港社會撥亂反正
「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中央對所屬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說,中央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不可能坐視不理,因此主動從國家層面進行有關立法,是必然選擇,且十分緊迫。
陳端洪認為,相關決定通過後,將有助於扭轉香港社會的歪風邪氣,幫助香港社會撥亂反正,有助於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這恰恰能夠更好保障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更好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好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
鄒平學:築牢國安制度屏障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表示,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符合憲法和基本法,是中央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表現,也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積極舉措,對應對香港的嚴峻形勢以及彌補相關法律漏洞十分必要。決定草案通過後,將有助於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屏障。
田飛龍批有人割裂「一國兩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從國際視野和比較法來看,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無論是單一制還是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都是國家立法權,屬於主權權力。世界上任何一個發達的國家或地區,都有完備的國家安全立法,這是現代法治體系的標準配置和標準要素。
他批評,香港一些政治勢力故意把「一國」與「兩制」對立起來,對「一國兩制」作出割裂性的拆解,以反國家的立場來看待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刻意製造偏頗和扭曲的論述,這些言論具有煽動性和蠱惑力,必須從法理上加以澄清和反駁。
田飛龍表示,國家安全與香港的公共安全以及每位香港市民的合法權利是兼容的、一致的。有了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的高度自治和繁榮穩定才能得到更好保障,才能從法律上排除本土極端勢力和外國干預勢力對香港高度自治的干擾和破壞,才能保護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免遭黑暴恐怖行徑侵犯。中央是「一國兩制」的最終守護者,國家安全立法是香港絕大多數守法市民安居樂業的「保護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