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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毀港青:IVE生違宵禁「斷正」 官收緊保釋條件

2020-06-14

17歲IVE男生去年涉嫌在所謂「大三罷」在旺角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獲准保釋候訊及須守宵禁令和禁足令,但前晚至昨晨,被告現身旺角並遭警員截查,揭發他違反保釋條件,昨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雖批准被告繼續保釋,但收緊條件由每周到警署報到改為每天報到,並警告被告不要以為保釋條件「係玩玩鴭峈怮Y無牙老虎」,茈O被告應嚴肅看待,否則他會後悔莫及。

須每天報到 禁足案發現場

被告曾耀駿報稱為IVE學生,被控於2019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他在今年6月3日首次出庭應訊,准以3,000港元現金保釋,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遵守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6時半的宵禁令,及禁足案發現場一帶。

同案另涉兩名被告,包括17歲女侍應陳俐婷及20歲售貨員杜灝銘,被控同日同地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杜另被控於同日在豉油街25號至31號外管有一支扳手。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警方於昨日凌晨2時許在彌敦道621號至623號「周大福」外截停被告曾耀駿。曾的代表律師聲稱,被告是在宵禁時間開始前出門往油麻地,其間遇上警方驅散,遂跟隨人群到了涉事地點,並稱被告聲言是在昨晚8時許被警員截停,但至昨日凌晨始正式搜身。

辯方認被告不理智愚蠢

辯方承認被告前往示威現場十分不理智和愚蠢,將自己置身於一個危險境地,並已對此感到後悔,又提出增加每周到警署報到次數,調高保釋金。社工亦會定時致電詢問被告去向,希望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一度考慮撤銷被告保釋,惟辯方稱警方並沒有指控被告當時干犯任何事,及已向被告解釋其行為愚蠢及不理智。羅官最後批准被告繼續保釋,但保釋條件由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改為每天報到,並須繼續遵守禁足令及宵禁令等條件。羅官警告被告「 唔好以為曮O釋條件玩玩鵅A或者係無牙老虎」,要求被告嚴肅看待,否則會後悔莫及。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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